桓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6年度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6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各执法部门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提高执法服务水平,有力推动了全面依法治县进程,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执法工作正能量,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内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对56个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县法院等30个单位2016年度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在新的一年里,各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把五大发展理念作为行动指南,坚持执法为民本质要求和公平正义价值追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崇尚实干、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不断提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厉行法治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发展质量更高创新活力更强的宜业宜居新桓台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2016年度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桓台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17日
2016年度执法工作先进单位(30个)
县法院 县环境保护局
县检察院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县信访局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县总工会 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县妇联 县国税局
县政府办公室 县地税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交警大队
县教育体育局 县人民银行
县公安局 县规划局
县监察局 县消防大队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财政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水务局
县文化出版局 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