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建设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1月25日,我市召开建设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议。会议决定从11月25日至明年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领域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申延军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建设扬尘综合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严格落实建设扬尘整治各项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学习借鉴廊坊市、济宁市等地的经验做法,按照《全市建设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抓好房屋建筑,道路、铁路、水利、管线等长距离线性工程,违建拆除等领域施工的扬尘污染治理,迅速摆脱当前建设扬尘污染问题多发的局面。要督导各类建设工地全部落实、严格执行扬尘治理措施,对规定时间内不落实的责令其停工整改,有效遏制建设工地扬尘污染反弹势头,提升建设工地扬尘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专项治理,加强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清洗保洁作业。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追责问责,全力保障建设扬尘综合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