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一次办好事项梳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6月14日,我市组织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召开“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公布和中介服务机构调查摸底工作培训会,率先启动“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梳理公布工作。
据悉,“一次办好”即“一次办结、群众满意”,是以“应办即办”为原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结”为目标、“办就办好”为理念,从“办”的角度对政府自身提出的目标要求和服务理念。
从企业和群众办理的角度分析,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主要包含如下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一个部门(单位)的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主要是指已在行政权力清单(包括行政许可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列明的某个依申请事项,部门(单位)受理后,可以做到“一次办结、群众满意”。第二层次,一个部门(单位)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主要是指列在一个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的两个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部门(单位)将其整合在一起合并受理,可以实现“一次办结、群众满意”。第三层次,多个部门(单位)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主要是指列在两个以上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的两个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涉及到的各部门(单位)协调配合,将相关事项有效整合在一起,可以实现“一次办结、群众满意”。
本次梳理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即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四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中依申请办理的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监督等依职权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其他行政权力中依职权办理的事项,不列入梳理公布范围。二是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即需要群众和企业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单位)才办理的服务事项。部门(单位)主动服务事项,不列入梳理公布范围。
本次梳理公布工作,本着“谁梳理、谁公布、谁负责”的原则,7月底前,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公布第一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9月底前,再按照相同程序公布第二批“一次办好”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