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强廉细严四字方针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工作
一是“强”素质。严格按照“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的要求,从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入手,倡导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畅通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热情接受群众投诉,为群众解答各项环保问题;积极为企业发展出主意、想办法,不断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服务意识。二是“廉”自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约束环保执法人员,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严于律己、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服务意识,树正气。三是“细”排查。开展排污申报工作,对重点企业进行细致排查,摸清辖区内排污企业底数,建立排污企业详细档案,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察、监管。开展环保后督察活动,巩固环境监察整治成果。四是“严”执法。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加强对医疗、危废、畜禽养殖等重点企业及重点行业的环境执法监察力度,对发现有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