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12月10日至12日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过上级有关部门预测,预计12月10日至12日,我市(含我县)将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影响最严重的时段预计为12日至13日上午,且可能持续3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环保部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为全面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请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火电、钢铁、焦化、建材等“高架源”企业为重点,开展持续性执法监察,加密监察监测频次,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以施工工地、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站等为重点,迅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各项措施;以城区主次干道、工地周边道路等为重点,加大道路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切实抑制道路扬尘;要强化巡查稽查,严禁露天烧烤、焚烧树叶垃圾等现象,切实降低污染危害。 二、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根据预警发布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落实应急期间企业减排、工地扬尘和机动车污染控制等各项措施,切实减少污染排放,降低污染危害。 三、强化应急督导检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将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应急响应期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及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应急响应期间督导检查,督促重点排放企业、各类施工工地等全面落实减排措施,对不按规定落实到位的,予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四、做好应急信息公开及报送。请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公开空气质量信息、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及公共健康防护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信息的报送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将响应措施落实、督导检查情况等信息及时报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冯晓辉 电 话:87880047 186****7196 电子邮箱:fff1234@163.com 平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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