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街道多措并举确保贫困人口享受医疗保障
近日,济南市人社部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济南市医疗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市中区兴隆人社中心对辖区内377名贫困人口进行调查统计,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辖区内贫困人口享受医疗保障。
贫困人口免缴费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承担
近期,我办医保工作人员针对辖区贫苦人口做了统计,剔除了8名自愿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后,对自愿参加居民医保的369名贫困人口实行了免缴费参保登记,费用将由财政全额承担,这样一来,贫困人口在看病就医时就有了基本的保障。
贫困失能老人可申请医疗护理费补贴
对于贫困失能老人,将可以申请医疗护理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4月中旬以来,我办医保工作人员和十六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一起下村对贫困失能老人做了入户调查,经调查,24人符合条件,可享受医疗护理费补贴。
大病保险多报5% 支付上限提至50万
对符合农村贫苦人口条件的参保居民,施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按照济南市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2万来算,贫困人口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6000元即可进行大病保险的报销。相对于城镇居民,农村贫困人口的大病报销补偿比例也略有提高,其中,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并将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30万提高到50万。(撰稿人:李海艺 审核人:张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