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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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3月30日上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区政府北三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阴波,副主任王富莲、王连平、王长元、张书才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付修琍,区法院院长刘长立,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各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上午9:00,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会议建议议题,听取了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干部的报告,然后进行了分组审议。
上午10:15,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王长元就全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作了总结讲话。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国祥辞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区法院、区检察院提请任免的干部,阴波向通过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事项。
(作者:曹红伟 区人大办公室)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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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23:10: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