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应用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2020〕8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20〕5号)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发〔2020〕7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公布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公布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详见***)。
事项清单共确定全区30个部门11类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其他权力及公共服务”共计2972项。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事项清单的落实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任务调整情况,及时对清单要素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动态化衔接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企业办事,营造服务品质更优的政务环境。
***: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
***: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xlsx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