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四措施加强行政审批工作
今年以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依法、精简、高效、稳妥”的原则,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做到“受理、核查、审批”相互分离,构建“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模式,建立职责明晰、运行顺畅、监督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环节更少、流程更优、时限更短、服务更优的目标。截至8月份,办件数共计15000余件,所有事项承诺时限内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受到行政相对人的一致好评,收到锦旗2面。获2015年1季度优秀窗口,6人次获优秀服务标兵。
一是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审批办人员由窗口原有人员、新进机关人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和食品检验所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组成,现有14人,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受理、审查、验收和发证等工作。窗口设立6个组,分别负责办理食品生产、药品生产和经营、保化、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省局转报等许可事项。相关负责同志实行AB角工作制,相互补位,协同工作。
二是审批办实施市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职能,承担全面审批事项。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备案事项、登记事项及省局委托和交办等事项。明确审批事项的具体经办人、责任人,明确服务规范和标准,规范内部办理程序,逐项编制审批流程图,做到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标准化、规范化,并向社会公开。
三是对行政审批运作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公开审批标准,减少环节,简化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健全网上审批系统,完善服务办事指南,即办件当场办结率100%,审批承诺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的60%以内。顺利开展了省局的审批业务,同时与市局业务处室对接相关业务,并完善了许可的网上受理系统(尤其是器械经营和生产开发了新系统)。目前,该局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了网上的初审、一次性告知、受理、审核和审批,构建了电子档案与纸质材料一致的档案管理模式。建立网上统一的数据库和信息共享机制,行政相对人和监管人员可随时在网上查询办件办理的进度,实现审批公开、权力透明。
四是通过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严格依法规范审批行为,坚持实行材料受理、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三分离”的工作机制,落实AB角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度,大力推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审批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行政审批现场核查员、观察员和认证员制度,对需要现场核查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审批办从检查员库和专家库中随机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现场核查组,签订廉政承诺书,实行组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