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全面简化企业工商年检环保前置许可手续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发展实体经济,建设美丽泉城,更好地为群众、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针对近期不少企业反映市工商年检时环保手续前置时间紧迫等问题,市环保局转变工作思路,积极与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沟通协商,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界定工商登记环保前置许可的通知》,进一步减少项目审批环节,优化济南市发展环境。
《通知》规定,石化、化工、医药、印染、酒精、酿造、造纸、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淀粉制造项目;钢铁、水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矿山开采、拆船、铸(锻)造、电镀、铁合金、焦化、发电、平板玻璃生产项目;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放射性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境外可利用废物、娱乐场所经营项目等四大类项目在年检、注册登记时须提交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其他建设项目,在办理工商年检、注册登记时,可不提交,但必须按法律规定办理环评手续。四大类项目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但未取得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今年可以先办理年检,次年年检时,再提交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