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山东公安这样做
2017年7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3年努力,提前完成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打造齐鲁规范警务品牌。3年来,山东公安机关按照意见要求,聚焦法治公安建设,主动作为,创新发展,圆满完成工作目标。本期组织专题报道,全面展现山东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全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创新发展。
01
融合创新案管中心模式
解决报案难监督难查办难问题
2591名民警通过公安部组织的高级执法资格考试,4279名民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建成县级受案中心208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55个;编制公安系统权责清单452项;汇集整合各类执法数据资源3亿余条……这是山东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绩单,可谓硕果累累!
“执法规范化建设之于公安工作,既是基础又事关全局。全省公安机关要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开创全省执法规范化新境界,为法治公安建设作出新贡献。”山东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范华平多次对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批示。全省公安机关围绕执法制度、执法办案、执法管理、执法培训、执法服务、执法保障“六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群众看公安,重点看办案,群众评警察,关键评执法。”山东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徐曙光介绍,为全面提升执法管理水平,全省公安机关把案管中心建设作为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探索创新“案管中心+”模式,着力打造执法管理中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案管中心+标准规范”,实现执法管理专业化。山东公安机关统一建设标准,在县级公安机关建成214个案管中心、在派出所建成2574个案管室,实现受立案场所100%全覆盖。赋予案管中心执法监督巡查、执法管理服务、场所和物证监管、数据研判、考评考核等职能,实行省市县三级执法巡查模式,确保案管中心实体化运行。在派出所和驻外警种案管室实行1+1+N案管模式,由1名分管所队领导直接负责受立案及执法调度工作,1名案管员负责接处警、受立案、办案区、涉案财物、案件卷宗等巡查管理,1至多名专职辅警负责视频巡查、台账管理和问题通报等非执法活动,强化实战单位自我管理。
“案管中心+要素管控”,实现执法管理集约化。山东公安机关以执法要素管控为目标,大力推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创新提出“高度集中一体化”“相对集中一体化”“关联一体化”三种建设模式。全省建设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55个,建成率达70%。严格落实警情24小时分流、24小时录入,强化对重点警情、疑似案件类警情排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时整改。从受立案环节切入,对案件办理各重点环节强化巡查,防止有案不立、降格受理、侦而不办等问题。推行建设公检法联合一站式、仓储式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现涉案财物在公检法部门之间的一体化管理、换押式流转。对进出办案场所的嫌疑人轨迹、登记台账、人身检查、信息采集、看管讯(询)问等重点环节全流程监督管理,保障执法安全。
“案管中心+智慧应用”,实现执法管理智能化。山东公安机关建立案件、人员、问题智库,为民警提供办案提醒、精准培训、实战技法等执法服务,逐步实现证据材料快速上传、简易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笔录快速制作、讯(询)问过程语音识别、案件智能串并等便捷服务,有效提升执法质效。建立94个执法节点的风险识别模型,实时监测、自动预警。智能统计分析,对整合的2.9亿条执法数据进行标签化处理,建成执法管理数据“蓄水池”,为全面掌握执法状况、依法精准打击提供有力支持。
“案管中心+精准服务”,实现执法管理实战化。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中,各级案管中心积极开展执法数据批量自动比对,审查核验26万余人次,编写43万余字的《安保法律服务手册》,提升安保活动执法规范化水平。案管中心将执法常量数据和问题数据自动进行数字化分析,辅助生成每季度执法白皮书,如今省公安厅及所辖市级公安机关全部落实执法白皮书制度,定期编制本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状况,打造执法办案工作“晴雨表”。
“案管中心+机制保障”,实现执法管理长效化。山东公安机关完善执法巡查机制,实现案管中心日常管理向长效管理新提升。派出所案管室每日对执法违规数据、县级案管中心每日对执法问题数据、市级案管中心每日对巡查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有效促进整改。
“案管中心+”工作模式的实施,在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民警执法积极性、执法质量、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据统计,2019年,全省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在总量增长23%的情况下,维持率同比增长4%,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同比下降2.7%。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分连续3年名列各行业第一。
02
优化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
有效解决有案不立、立案不实等问题
立案不实、证据意识不足、执法办案不规范,是长久以来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顽疾。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着力点在哪里?公安机关如何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山东公安机关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创新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推进执法转型。
“闭环管理是一种模式,它改变了传统执法办案的单一管理模式,依托云计算对大数据深度挖掘应用,把执法的标准、流程、要素和精细操作嵌入系统中,实现执法工作流、管理流、信息流等多流合一,并辅之以配套机制规范,带动和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采访中,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政委董晓飞告诉记者。
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围绕基层民警执法办案需求,科学设定了统一案件入口、强化接处警处置及分流管理等10项闭环监督功能,并直接对接110接处警系统,打通了前端警情管控,对所有警情实行限时分流控制,对所有案件统一登记和审核监督,强化源头管理,使有案不立、立案不实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作为配套机制,各执法办案单位呈请案件做到“三个必须”:案件信息必须在系统内流转、案卷材料必须在系统内上传、法律文书必须在系统内呈请,否则一律不予审核审批,有效解决了立案不实的问题。今年以来,全省案件上网办理率达99%以上。
如何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管理,解决办案流程不规范问题系统设定接处警、警情处置、受立案、调查取证、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案件处结、回访告知等8个部分、59个规定动作,使执法全部要素网上流转,解决了音视频证据管理和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青州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刘顺平对此深有感触:“规定动作的设定,打造了执法办案的‘度量衡’,使民警执法行为更加高效、规范。”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闭环管理系统创新监督功能,从受立案初始环节到案件移诉,设定了102个风险监督点,具备自动统计分析功能,及时发布风险“天气预报”,源头防范执法风险隐患,通过“监测—纠偏—再监测—再纠偏”,实现对执法办案的持续优化和精细化管控。
搭载闭环管理系统这一执法“导航仪”,全省公安机关规范和保障双效合一。分类提供标准化卷宗及流程图式办案引导,将各类案件对应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进行拆分、匹配,提示民警应该适用的法律规定,避免发生不规范问题。系统将信息采集分解置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减轻民警信息采集压力,提高了办案效率。庆云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赵吉文表示:“闭环管理系统为民警提供了案卷范本和操作指南,民警亲切将其称为执法办案‘小秘书’。”
立足服务实战实效,山东公安机关着力推动执法数据链的深度应用。闭环管理系统与34个警种部门的部省级业务系统完成对接,实现各类执法数据互联互通,为警种部门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对案件办理主要数据、高发案件、八类案件、刑事强制措施等实现自动统计和分析预警,发布案件办理的风险指数,对问题突出民警实施精准培训。案件办理过程中,系统还及时推送案件查询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保障案件办理公开公正。
03
常态化执法巡查,执法“双清”根治执法隐患
2019年6月14日至23日,山东省公安厅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机关受案立案专项执法巡查工作,对6个市公安局的6个派出所进行实地突击检查,对其他10个市公安局及滨海公安局的11个派出所开展网上执法巡查。巡查中,共下发执法问题整改通知书17份,均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从源头上消除了执法隐患。
执法巡查是山东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水平采取的重要措施。各级公安机关通过现场突击检查、网上执法巡查、专项执法巡查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监督巡查,实现执法巡查工作对基层执法办案单位的全覆盖。省公安厅还加大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执法巡查工作的督导检查验收,确保各地执法巡查工作做到实处、做出实效、做成品牌。
据统计,2017年以来,省公安厅累计检查复检400余个基层执法所队,市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实现对所辖基层所队执法巡查全覆盖,一大批前期检查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2017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现场执法巡查6386次、网上巡查2.67万次,发现执法问题11.5万余个,整改率达99.7%。
为将执法隐患排查化解在基层一线,2019年5月山东省公安厅部署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警情清零、积案清仓执法“双清”专项行动,各地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带头抓、带头管。各警种部门切实履行对下业务指导,帮助办案单位制定工作措施,理清思路解决问题,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全省公安机关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双清”专项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着力化解风险隐患。省公安厅梳理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两抢一盗”、诈骗等9类案件作为重点排查清理对象,下发给基层排查整改责任单位。对照案件类别,省厅共计排查出不稳定因素的警情案件线索及时推送各单位,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借助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将警情处置、受立案、案件处理等重点环节逐一处置到位。积案清仓与警情清零同步进行,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对积案逐案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措施实、力度大、成效好。“双清”专项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共排查清零疑似问题警情线索53.1万条,所有遗留警情全部分流处置;排查积案101.9万起,所有重点案件线索全部排查;办结行政积35.2万起、刑事积案12万起,带破案件3871起。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全力提升执法管理水平,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打造过硬执法队伍,推动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到新高度。”山东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表示。
济南:扎实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
今年以来,济南市公安局扎实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上半年在全省受立案数同比下降14.6%的情况下,济南受立案数逆势上涨6.2%,位居全省第一。
严把接警源头,全警如实立案。落实警情首接责任制,明确案件受理责任,畅通案件移送途径。建立健全市局、分(县)局、基层所队三个层级案管巡查工作机制,通过三级案管部门叠加发力,保证如实立案。对疑似问题警情及时回访报警人、审核警情反馈,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接处警单位规范处置。
严格监督巡查,规范如实立案。落实“四个必查”,对执法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对发生群众投诉的警情案件进行重点巡查,全面纠正不如实受立案以及案件体外循环的问题。制定执法过错问责规定,提高整改力度。建立约谈制度,责令限期整改。
完善执法考评,倒逼如实立案。建立完善考评体系,提升如实受立案工作分值比重,加强推进力度。创新考评方式,将季考评改为月考评,提高考评时效性。
泰安:涉案财物跨部门一体化集中管理
近年来,泰安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成全省首家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管理、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现涉案财物仓储式、一站式、换押式管理,提高了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以场所建设为基础,树立一体化管理标杆。管理中心委托保安公司建设管理,定位高端、建设一流。设置门禁系统、周界报警、红外报警、电子围栏、震动报警、防破拆报警系统,保证保管和运送的绝对安全。
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一体化互联互通。研发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平台起始端暨公安端与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对接,从闭环系统实时抽取案件和涉案财物信息,提高了工作效率。
以制度机制为保障,提升一体化管理水平。出台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对基本设置、管理职责、移交范围、移交时限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定。
威海:加强执法培训体系建设
近年来,威海市公安局大力加强执法培训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市公安局连续4次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市级公安机关。
集中实战轮训,着力提升队伍战斗力。举办各类轮训班37期1912人次;结合辅警队伍特点举办培训班9期780人次,有效提高了队伍的法治素质。突出实战实用,开展执法练兵活动57场次,增强民警执法能力。
加强文化育警,着力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先后举办“法治大讲堂”18期,打造“两室一廊”等文化阵地3个,设置法治文化宣传展板1246块,强化全警法治思维培育。今年以来市局党委中心组共组织开展学法活动8次,领导干部办案所占比达31.3%。加强执法标准化建设,梳理创建制度规范51项,明晰岗位职责1175项,再造警务流程3***项,执法标准不断细化。
严格强化管理,着力增强培训实效性。推行具有强烈荣誉感和感染力的执法培训开训仪式,有效提升士气、激励斗志。探索建立“十个一”规范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工作规范化运行。制定培训配套管理细则,建立单位和个人成绩通报排名制度。
梁山:多举措激发规范执法新活力
近年来,梁山县公安局聚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2020年6月,梁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荣获“全国基层所队规范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创建规范执法新品牌。统筹规划,科学部署,率先在济宁市高标准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工作。创新实行“蛛网”联动模式,以一个总中心联动分中心,完成对全局18个执法办案场所的升级改造,形成执法感知全面、信息共享、协调稳定的执法办案管理网。2018年12月,执法办案中心被省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十大规范警务品牌”。
构建规范执法新维度。以科技强警为引领,整合公安执法大数据打造“智慧法制”平台,创新“6+1”监督管理模式,引领全局规范执法。平台应用以来,网上巡查警情34250余起、案件4130余起,查出并落实整改问题5750余个;梳理全局未破案件2710余起,数字化归档管理率达100%。
拓宽为民服务新渠道。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法律社会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开展活动30余次,服务群众2700余人次,收集解答各类法律问题960余个。
沂南:“智慧公安”赋能执法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沂南县公安局聚焦科技引领,积极推进公安执法智能化水平。
创新办案模式,高标准打造一体化办案中心。沂南县公安局整合办案场所、案管中心、物证管理中心等功能和资源,投资建成集执法办案中心、案件管理中心、监督管理中心、物证管理中心和服务保障中心“五位一体”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创新管理模式,全面精准开展执法监督。通过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办案进行实时监督、实时分析、实时预警、实时催办。
创新支撑模式,专业精细提供服务保障。推广应用电子卷宗、智能笔录及当事人电子签名捺印、电子证据示证等系统。集中指挥中心、刑侦、法制等警种专业力量,集成打造服务办案的最全数据和最强平台。
延伸阅读
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实现新发展
今年是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达标验收之年,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在新起点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治公安建设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境界。
深化法治理念教育,增强执法实战本领。全省公安机关要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强化忠诚意识,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定法治信仰,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创新学考练战一体化执法培训模式,不断提升全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主动服务大局,强化法治维稳保障。全省公安机关要着眼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落实完善轻微违法首次免罚制度,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压减重复和不必要检查事项,审慎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努力为全省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完善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建设,围绕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强迫交易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强化法治理论研究,增强依法打击力度。
勇于担当作为,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坚持向执法权威要警力、向执法公信力要实战效果,全省公安机关要更加注重向保障与规范并重提升,向法治理念与法治文化塑造上提升,向体系规范提升,向精准制导、维稳实战提升,向创新性、品牌力上提升,打造全国具有原创性、示范性、引领性的规范执法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