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作风建设十佳单位评选活动启动
本报讯 (记者 梁毅)为全面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日前联合作出决定,在市直和中央、省驻茂机关单位中开展“作风建设十佳单位”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旨在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促使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为建设和谐茂名和粤西经济强市提供有力保障。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公正、有序和顺利进行,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联合成立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评选活动分推荐初选、深入宣传、评选表彰三个阶段进行。“作风建设十佳单位”由公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共同选出。《茂名日报》和“茂名政府网”将刊登各候选单位的先进事迹和选票,公众可通过邮寄投票或网上投票的方式参与评选。还将开展抽奖活动,鼓励公众参与投票。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直机关单位的纪检干部、党务干部及特邀监察员组成的评委会届时将进行集中投票评选。主办单位制定了评选标准,包括“学风浓厚,学以致用;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求真务实,创造实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服务大局,政策落实;发扬民主,团结和谐;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倡导新风,保持先进”八个方面。
目前,市直和中央、省驻茂机关单位正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撰写事迹材料和填写申报表上报。主办单位将召开联席会议,审核后确定20个候选单位。市内新闻媒体将对候选单位的先进事迹进行着力宣传,供大家投票评选。
《茂名日报》(2007-08-20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