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重罚鼓噪者
核心提示
噪声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敌人”。近年来,我市噪声扰民、噪声污染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市民反映强烈。市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管治力度,对制造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罚,还市民一个安静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认为,环境噪声也是一种环境污染,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污染之一。治理环境噪声污染,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在噪声污染控制、噪声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噪声扰民、噪声污染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据了解,目前我市的城市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近年我市房地产业发展较快,各个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机械产生了很大噪声,据混凝土器械、振捣棒、木工机械等产生的噪声。建筑施工噪声虽然是一种临时性的污染,但因其声响,又是露天作业,所以造成的污染十分严重。据调查,在有关噪声污染的投诉中,建筑施工噪声所占的比例已达到三分之一;二是交通噪声污染。目前市区各类运输工具发出的噪声日益严重,主要有火车噪声、汽车噪声等。比如夜深人静时,火车鸣笛、混凝土车、泥头车等重型汽车产生很大噪声,扰民相当严重。交通噪声所带来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三是各种娱乐、商业活动及使用家用电器产生的噪声,这种污染也比较突出,是影响范围最广的一种噪声污染。各种噪声污染给人带来烦躁、不安、挤压的感觉。
噪声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敌人”。为了提高我市城市的文化品位,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提高小康社会的生活质量,防治噪声污染在城市建设中进一步扩大、升级。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建议: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要通过宣传,使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的需要,是保障人体健康的需要,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要使大家认识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保护声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职责。二、依法治声,加强监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噪声污染管治,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声环境质量标准。尤其要严格控制商业促销活动、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夜间施工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噪声污染监管,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处罚,做到依法治声。
本报记者 刘美华 邓义深 张伍 朱俊蓉
《茂名日报》(2009-03-25 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