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工作规划(20212025年)
广州市黄埔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工作规划(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黄埔区司法局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努力形成“线上30秒、线下30分”公共法律服务圈,推进“建设最便捷公共法律服务城市”各项措施的落实,打造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特色项目,方便快捷地为求助人作出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指引,力争服务触手可及,群众足不出户便可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区多功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入选广东省司法厅固强补弱创新创先示范培养项目、广州市委政法委基层治理创新项目;我区被列为广州市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实践基地。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黄埔区认真落实《******印发
1.打造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三中心”,着力优化社会治理体系。为解决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黄埔区根据区域特点,建成南、北、中3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6个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48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区3中心引入律师、公证、仲裁等社会法律服务力量,形成法律服务聚集效应,极大地满足了老百姓的法律需求。
2.打造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网,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区的产业根基在园区,企业集聚的载体平台在园区。为此,我区在各大产业园区试点建设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站以提高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为出发点,引入律师事务所进驻运营,并整合律师、公证、知识产权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多元化、专业化、制度化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二)规范律师法律服务
在“十三五”期间,区司法局以不断深化法律服务行业服务经济发展、社会建设为重点,努力构筑管理有序、诚信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法律服务的工作质量与水平。
1.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在服务空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对象上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律师在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
2.强化法律服务工作。当好政府法律参谋,为区政府重大招商项目落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区政府对外签订合同提供法律审查意见,促进依法行政。扎实抓好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基层社会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
(三)深化人民调解工作
全力深化“平安黄埔”建设,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黄埔实践,助推我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走在全市前列。
1.健全纠纷案件多元化解衔接机制。出台规范性制度《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方案》、《黄埔区司法局关于矛盾纠纷联动调处的工作预案》及《黄埔区司法局关于矛盾纠纷联动调处工作方案》等文件,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仲裁、等各部门对接机制,规范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程序衔接。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室(站),支持和引导社会专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配合区法院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出台诉前联调工作室建设标准和运行规范,建立黄埔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和南北区分中心,完善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的协调对接机制。印发《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手册》,规范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开辟诉调对接“绿色通道”。
2.服务城市更新工作。制定《黄埔区司法局支持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牵头组建街镇、公安、司法“三人小组”,着力提升旧村改造引起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协同处置能力。
3.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培训、激励等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广州市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实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综合中心、派出所和法院(法庭)调解组织以及调解中心和重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力量,推动人民调解员职业化建设。印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和《黄埔区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
4.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资源整合、科学分流、效力对接的制度机制。广泛推广运用羊城慧调解信息化平台,探索利用平台迅速便捷为广大群众排忧解纷。推动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覆盖工程,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就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是专门从事涉及粤港澳知识产权纠纷的专业性、公益性、国际性的调解平台,黄埔区司法局积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处新模式,对“广州市黄埔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开展的涉及知识产权调解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建设发展,为跨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提供新思路、新方法、新渠道。
(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扎实开展
1.多项便民措施全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不断健全完善区、街(镇)、社区等法律援助站点平台服务,就近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大厅设施,有效监督法律咨询的服务过程;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充实法律援助接待力量。
2.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及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扎实推进高效运作。主动加强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看守所、区内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章立制、创新举措,扎实推进。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各单位在试点工作中的职责与相互协作等问题。
(五)加强特殊人员保护工作
1.打造农民工讨薪维权专业平台
为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黄埔区从法律法规宣传、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扎实推进,确保将根治欠薪攻坚行动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讨薪维权的“绿色通道”,建立了农民工纠纷法援案件律师资源库,对重大疑难复杂的农民工纠纷法援案件,邀请专家“把脉会诊”。建立“法治体检”常态化机制,配合区相关部门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和贸易摩擦影响的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法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2.建立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
为进一步促进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权益保障工作,广州市法援处与黄埔区司法局在长洲92611部队合作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维护军人军属等群体的合法权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3、做好安置帮教
一是深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反馈工作,完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核查,确保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同时,加强与街镇(村、社区)、公安的工作协调,落实“四标四实”专项工作同时结合刑满释放人员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二是切实推进刑满释放人员排查、帮扶工作。开展节前重点帮教对象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安、街镇(社区、村居)及相关单位(部门)的协调联动,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通过排查,建立帮扶档案,对于需要帮扶的特困刑释人员,主动各部门为其解决难题。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缺乏相关的政策指引和规范标准体系
黄埔区产业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系全新的探索的工作模式,根据目前工作经验,如何推进广州市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实践基地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服务质量,需结合国家十四五规划编制方向、2035年远景目标和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五年规划,结合两办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19中办发44号)和即将出台的《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地方行政立法要求,探索工作监管的途径、方法。
(二)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融媒体短板尚未补上。如何加大文化阵地建设,对文化长廊、法宣橱窗、融媒体等阵地建设进行完善,是下一步工作的主要目标。
(三)法律援助人员力量跟不上社会发展需求。法律援助门槛越来越低,随之而来的法援案件日益增多,对于案件质量亟待提高,目前我区存在法律援助人员力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的主要困难。
三、十四五期间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机制保障,推进平台建设、产品建设、力量建设和机制建设,构建符合我区区情特点的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差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建设“大湾区湾顶明珠”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政府引导下的社会参与运作模式。正确界定政府、社会和市场三方责任,按照体现公共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要求,不断强化政府服务功能,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发挥社会力量积极性,努力形成政府、行业、社会多元参与、政社互动的服务供给机制。
坚持资源整合各方共赢的工作思路。以全新的思路理解和推进这项系统性工程,不断整合优化横向、纵向、内外资源,以服务群众的整体合力务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最大实效。
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立足本区产业园区众、法律服务资源缺乏的区情实际,在服务平台建设、服务产品研发、体制机制保障上,做到分类、分层、分区域实施,积极稳妥推进。
(三)主要目标
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立足当前办好实事、着眼长远构建体系,把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任务,并与区委区政府的战略目标和任务紧密衔接。
(四)具体措施
1.打造具有黄埔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
一是打造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实践基地。认真贯彻***、***、广东省委省政府、广东省司法厅和广州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完成实践基地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黄埔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实际需要,以提升黄埔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效能为核心目的,构建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的规范标准体系,促进基地的发展。进一步创新工作形式,引入专业的团队,集高校、律师等法律机构的力量,组建专家团队,规范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是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黄埔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融入全区社会综合治理中心,竖立品牌意识,高标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继续优化完善区南、北、中三中心建设,力争建设成协作配合、快捷高效、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平台和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健全全区三级公共服务平台的互动与交流,在全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广大群众“不出村(社区)”便可以享受法律服务,全力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
2.完善律师管理机制
一是不断健全司法行政和律师自律组织“两结合”的管理体制。继续完善律师执业组织形式,推动律师事务所规模化、规范化建设,发展一批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努力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律师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和引导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引导广大律师做好涉黑恶案件和重大体性敏感案件代理工作。
二是组建律师法律服务团,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充分利用和调动法律资源,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扎根基层、便民利民的特色和优势,坚持面向村社、面向社区、面向农民和居民的服务方向,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继续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指导进驻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调解组织,会同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考核与培训。全面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和以案定补制度,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继续深化“一区一特色、一所一品牌”创建,继续发掘推动人民调解品牌特色项目。
4.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效果
在开展常规法律援助工作的过程中应该转变思路,适应法律援助申请人实际需要,变坐等群众为主动服务。同时,法律援助也鼓励“调解优先”原则,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充分利用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联动长效机制,根据案情需要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
5.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强化全民法律信仰,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等制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构建点面结合、互促互进的法治文化创建格局。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抓好普法教育基地、法治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长廊等阵地建设,完善利用法治宣传橱窗、公交车候车亭等设施,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法律知识,以达到传播距离远大、广告影响持续等宣传效果。
二是加强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快、受众面广的优势,主动用好“黄埔政法融媒体”,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在“黄埔政法”、“广州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法治教育内容。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团队建设。做好宣讲团、志愿者服务等平台建设工作,组建法律志愿服务队和律师宣讲团,开展送法下基层、法治进企业活动 。
四是加强履职报告评议宣传平台建设。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促进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
(五)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十四五”规划,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把落实规划工作任务列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规划的实施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分工配合,紧密协作,及时把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2.切实加强学习提高。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创新理论的学习,不断深化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发展规律的认识。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活动,准确认识“十四五”期间国际国内形势,准确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务实创新的能力。
3.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与理论研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成效、公共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奉献精神,进一步树立好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形象。紧紧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开展理论研究,认真研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带有全区性、指导性、方向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加快调研成果的转化,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4.切实加强总结表彰。及时发现典型,总结工作经验,大力表彰学习创新、敬业奉献、埋头苦干、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努力营造能干事、会干事、想干事、干成事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真正做到聚精会神干工作,一心一意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