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进行时园区市场监管局对在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启动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为发挥零售药店网格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更加有效的实施全面排查和精准摸排,有效控制感染源,1月29日起,园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各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启动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一是要求园区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热、止咳药品时,要求购药人员填写《苏宿园区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表》,实名登记购买人及使用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体温信息、接触史等,对于体温异常的,立即向园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由园区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后及时报送至园区防疫办。
二是要求园区零售药店严格落实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管理规定,确保营业时间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岗执业,严格做好处方审核,确认处方真实有效方可销售,并按规定留存处方备查。
三是要求园区零售药店要按照《零售药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切实做好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和营业场所的消毒防疫等工作,同时对所有进入药店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自启动该项制度以来,园区各零售药店已落实每日报告制度,园区市场监管局每日汇总报送异常人员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撰稿、摄影:朱婷婷、徐徐、解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