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三措并举打造环境执法新常态
一是“阳光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推进环境执法的透明化和规范化,严把调查取证关、案件审核关,从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入手,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执法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透明化。1-4月份,全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122起,处罚金额1142万元,同比分别增加65%和201%。
二是“阳光收费”。对各排污单位的工艺流程、排污情况及污染物类型、总量、浓度进行核定,并在核定的基础上形成排污收费测算表和排污费缴纳决定书,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后,向排污单位下达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决定书,按收费程序进行征收,确保排污费征收的合法性和透明度。1-4月份,我市排污费累计征收1212.***6万元,同比增长14.8%。
三是“阳光监督”。充分利用全过程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栏、12369环境热线等形式,全面公开环境执法程序和办事环节,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环境执法工作的透明度。1-4月份,全市受理12345热线和“鼎鼎有民”转办的各类环境信访事项总计242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