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口岸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提出的战略意图,落实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项目大突破的意见》,加快园区功能升级,不断为大项目、好项目落户筑高发展平台,创造条件整合高港高新区、口岸工业集中区、核心港区发展,实现高港区经济发展全面融入上海和苏南经济板块,实现泰州在苏中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更好的谋划泰州市高港区口岸工业集中区发展思路,指导园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促进高港区经济社会发展,2019年9月江苏临港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泰州市口岸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9-2035)》。为了做好经济发展,拟对泰州市口岸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9-2035)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有关环评工作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江苏临港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泰州市口岸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概要:东至高港大道,南至友谊港,西至扬子江南路,北至小刘港。规划范围面积约0.83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以小型精专制造业为主,逐步融入现代服务业的城市型绿色智能产业集聚区。主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高性能医疗器械医疗用品、新材料新能源、大健康、吊索具绳网带、物流仓储等产业。
联系人:王益平
联系人电话:135****3842
二、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人电话:025-51862345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您是否知道/了解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请注明“泰州市口岸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2019-2035)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公众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意见表
***:公参意见表.doc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