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献村西赵驳岸工程招标简章
受赵献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兴东镇产权交易中心对赵献村西赵驳岸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 321281128N18110002。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地址
兴东镇赵献村西赵自然村居住地范围之内
二、建设单位
兴东镇赵献村村民委员会
三、工程内容及要求
1、工程内容包含:材料购置——桩基预制——砖砌挡墙——土方填实——路面浇筑——机械调配等一整套工程工序。具体工程量详见预算书。
2、工程要求按照相关工程施工规范及建设单位有关说明;工程质量按照有关单位验收合格标准;工程维护保养期一年。
3、工程总工期预算40个晴天,自中标后3日内进场施工,并起算工期。具体实施前应服从建设单位统一调度。
四、对投标单位要求
1、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承担同类工程的施工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投标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资质和经历,且信誉良好。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工程转包,应由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组织施工。
3、投标单位在报名投标前,必须认真了解有关文件,察看施工现场,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正式投标日之前认真咨询建设单位。
4、投标单位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建设单位概不负责,由此推论和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五、报名手续
1、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施工资质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公司介绍信、公司法定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的职工养老保险证复印件;
5、报名时,需持打入兴化市城东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账号:3212***********0000***9投标保证金40000元的汇票原件。
上述手续中所有证件都应在有效期内,凡注明原件的应递交原件;未注明原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及法人印章,提供的书面材料应装订成册。
六、工程付款结算
工程造价预算为488755元,下浮18%对外招标,实际总造价按决算审计后为准。工程款分3年付清,工程经相关职能单位验收合格后,凭税票在当年底按50%付款;第二年底按30%;余欠工程款在第三年全部付清。
七、有关规定
1、投标人必须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2、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投标或中标后弃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3、如报名低于三家公司,本次报名无效。如有推迟、取消报名、招标等变更事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及时通知,并无息退回保证金。
4、施工单位所有材料必须向建设方报验,并附质保书,未经报验的材料,建设方有权退回。
5、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安全施工,在施工地段安放警示标志,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必须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材料、设备的有序堆放,保持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在施工沿线安排专人及时清扫,做到日清日结,确保道路整洁、畅通。
八、其它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9日----- 11月15日下午4时止。
2、报名联系电话:151****0577, 联系人:梅广景。招标时间另行通知。
3、未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原缴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后无息返还。
4、此简章及相关文件、资料、等列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组成部门,建设单位保有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甲乙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兴化市兴东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