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追加安排资金200多万元实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铭记历史、缅怀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阵地作用,日前,我市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将追加安排资金230万元,组织实施“泰兴市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追加资金将用于对零散烈士墓原则上均实现集中迁移,就近迁移至烈士陵园或集中安葬地;对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内烈士墓、英名墙、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纪念广场等纪念设施主体建筑的整修,以及烈士墓周边道路、绿化、养护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对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中烈士纪念堂馆5年内未进行改陈布展的,及时更新,充分挖掘英烈事迹,增强展陈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目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成立专班,组织专人,到各村居走访调查,进一步摸清设施底数和管护现状,在征求烈属同意的基础上,采取以集中迁葬为主的模式进行管护,同时对不愿迁葬的,做好维修,明确管护人员。行动过程中工作人员还注重倾听烈属讲述先烈红色故事并做好收集整理,积极打造本地区精品红色文化,在全市形成尊崇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
目前第一批资金171万元已于12月预拨至各乡镇,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联合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部门,对维修完成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逐一验收并结算补助资金,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让红色基因融入血脉,英烈精神星火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