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项创新打出交验即发证组合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精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出台了《泰州市不动产登记“交验即发证”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与住建、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改造优化业务流程,为有需求、提出申请的企业和群众在土地交付、竣工验收、商品房交付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大力推进“交地即发证”“验收即发证”“交房即发证”三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以三项创新打出泰州“交验即发证”的组合拳。
一是创新实现“验收即发证”。在“交房(地)即发证”模式的基础上,创新注入“验收即发证”内涵,通过容缺受理,强化部门沟通,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规划核实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建设单位在取得住建部门竣工验收备案的同时取得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
二是前置开展权籍调查入库。对拟上市的储备地块,以储备中心的名义,对储备地块实施前置不动产权籍调查,完成权籍调查成果入库工作。储备中心需要土地开发融资的,则颁发储备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地块上市后,沿用储备地块权籍调查成果,为用地单位出具权籍调查成果,不再重新现场指界签字,节约用地单位时间成本。
三是强制推行“交房即发证”。从5月起,要求市区所有符合“交房即发证”条件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为购房人提供统一办理“交房即发证”服务,在首次登记时同步提交“交房即发证”名单,统一提交申请,统一办理审核,统一缴纳税费,让数据、资料“网上走”,让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