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首期水法治大讲堂开讲
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相关要求,解决百姓反映强烈的弄不懂、吃不透等问题,3月22日,由泰州市依法治市办、泰州市法宣办统一组织,泰州海事局承办的2018年泰州市第二期法治大讲堂暨首期水上法治大讲堂开讲,航运公司、渡运单位、船厂、代理公司等50余家涉水企业参加培训。
培训首先由泰州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宣贯了新生效的《水污染防治法》,重点介绍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和新形势下水污染防治的最新要求。随后,江苏海事局法规处对《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进行了宣贯和讲解,介绍了《规定》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等三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围绕完善安全管理职责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机构服务职能、规范水上交通管制行为、明确锚地安全管理要求、强化船舶试航安全管理等六个方面对《规定》的四十一条内容逐一进行了解读,对《规定》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结合6.1“东方之星”旅游客船沉没、1.15“皖神州67”试航拖轮翻沉等典型事故案例介绍,深层次挖掘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推动参训人员提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意识,避免涉水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本次培训是泰州海事局2018年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工作的首期培训。下一阶段,泰州海事局将继续以举办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班为契机,不断扩展培训形式,以切合实际需要的培训内容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