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部分村镇建设和农民宅基地用地获省政府批复
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了省政府关于兴化市部分村镇建设和农民宅基地用地的批复。
一、兴化市2021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同意兴化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安丰镇集体,安丰镇双联村、西南村、新北郊村,昌荣镇唐子村,陈堡镇集体,陈堡镇陈家堡村、高里庄村、里堡村,大垛镇保宽村、娄庄村,大邹镇兴盐村,戴南镇北姜村、雁伦村,戴窑镇东三村、窑东村、窑南村,荻垛镇荻垛村,钓鱼镇北芙蓉村,垛田街道平安垛村、王横村、新徐庄村,海南镇蔡高村、南蒋村,合陈镇高桂村,林湖乡姚富村,临城街道老阁村、新姜村、兴南社区,千垛镇东旺村,陶庄镇陶庄村,兴东镇新中村,永丰镇徐扬村,竹泓镇尖沟村等地区19.9862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垛田街道凤凰垛村,临城街道民富村、南塘村、新姜村、兴南社区、紫荆河社区等地区17.715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0.0090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同时将安丰镇新北郊村,昌荣镇唐子村,陈堡镇陈家堡村、高里庄村,大垛镇保宽村、娄庄村,戴南镇北姜村、雁伦村,戴窑镇窑东村、窑南村,钓鱼镇北芙蓉村,垛田街道新徐庄村,海南镇蔡高村、南蒋村,临城街道新姜村、兴南社区,千垛镇东旺村,陶庄镇陶庄村、梓辛村等地区3.2814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垛田街道凤凰垛村,临城街道民富村、南塘村、新姜村、紫荆河社区等地区2.3686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0.1014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将临城街道集体以及临城街道民富村、紫荆河社区等1.452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44.914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7.7102公顷,征收土地21.5365公顷。
二、兴化市2021年度农民宅基地批次建设用地
同意兴化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昌荣镇朝阳新村、陈唐村、存德村,大营镇大营村,戴窑镇锯家村,垛田街道新钱村,合陈镇桂山村、舍陈村,临城街道十里亭社区、新姜村,张郭镇华庄村、联进村、罗磨村,竹泓镇尖沟村等地区11.7436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临城街道十里亭社区和新姜村0.1636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1.907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7436公顷。
三、兴化市2021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同意兴化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临城街道民富村、南塘村等地区12.449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临城街道红星村、南塘村、五里亭社区、兴南社区等地区8.340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同时将临城街道民富村、南塘村等地区2.28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临城街道红星村、南塘村、兴南社区等地区0.4748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3.544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0.7896公顷,征收土地8.815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