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做好优抚伤残人员换证工作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的通知》要求,为更好服务全区267名伤残优抚对象,海陵区采取营造宣传氛围、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到人和规范档案管理等四项措施,确保2021年7月31日前圆满完成全区伤残优抚对象换证工作。
一、营造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告知审核办理地址,通过LED屏幕、电话通知、社区公示栏张贴换证通知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对联系不上的对象,主动通过公安、计生和综治等系统查询比对排摸、按地址***查找等方式进行查漏补缺,确保不漏一人。累计接听来电咨询80余人次,已接收换证申请101人。
二、规范工作流程。对优抚伤残人员换证工作通知到位,对辖区内残疾人证即将到期的伤残人员(伤残军人、伤残机关工作人员、伤残警察)进行换证工作。做到政策咨询、身份认定、信息审核、老证换新四个环节分清楚。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时间节点,尽量简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扎实做好清理核实工作,做到接续人数清、办理情况清。
三、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业务培训会,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将责任落实到镇街和具体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政策咨询、来访接待和业务办理,认真核对材料信息,引导填写申报表格,确保提交的人员符合条件并建立台账。带着感情、全心投入,切实保障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和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这四类换证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档案管理。对历年来伤残优抚对象纸质档案进行逐一核对,逐一对照人员基本信息、残情和等级,一人一档。完善数据信息,统一整理编号,梳理档案顺序,合并个人所有相关材料,包括现有残疾证照片、补证、换证、残疾变更、原始评残资料等。做到全区伤残人员档案资料齐全、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