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月21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431名,因事(因病)请假19名,实到412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纪明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熊毅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剑浩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
大会主席团成员、市政府负责同志、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在主席台就座。大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幸蓉主持。
高纪明说,2014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之年,是市委思想再解放、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三大主题工作启动之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泰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全市大局,紧贴工作实际,围绕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要求,实行工作目标清单制,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高纪明说,201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深入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站在依法治国新的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历史使命、时代要求和发展方向,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全力服务全市三大主题工作,为推动泰州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列席昨天会议的有:市政府组成人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医药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驻我市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市直属处级以上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部、省驻泰直属单位、大专院校、双重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省驻泰新闻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