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社区矫正对象端午佳节奉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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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宜城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周某,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20年11月20日被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2020年12月1日开始在宜城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通过司法所的教育帮扶,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认罪悔罪态度进一步端正,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
端午节将至,周某来到溪隐社区低保户陆甲朋家中,为老人送上了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物资,并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愿意长期加入到帮扶工作中,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周某说:我曾经犯过错,是政府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是社区矫正让我学会了感恩,我也应该要回馈社会。
宜城司法所坚持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相结合,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开展人性化的管理。在加强他们服从管理意识的同时,更注重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使他们在灵魂上受到洗礼和升华,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奉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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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2:37: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