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2GWh18650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 南京中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86号 | 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本次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108m2,总建筑面积为11863m2,总投资为100000万元。该项目的产品为18650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GWh18650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生产能力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3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注液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相关标准。同时,厂区内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为综合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排放总量为5386t/a,综合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相关要求后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相应的有效处理,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极片、不合格电池、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防锈油桶、废水性油墨桶、废润滑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极片、不合格电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防锈油桶、废水性油墨桶、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13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注液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相关标准。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为综合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排放总量为5386t/a,综合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相关要求后接管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通过建筑隔声和空间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极片、不合格电池、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防锈油桶、废水性油墨桶、废润滑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极片、不合格电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防锈油桶、废水性油墨桶、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其他:无 |
2 | 特种金属压力容器装备制造项目 | 南京胜德金属装备有限公司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荆山东路36号 | 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占地面积约13333平方米,新建3条压力容器生产加工线,产品为压力容器。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台压力容器生产能力。 |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擦拭废气、焊接烟尘、酸洗钝化废气(NOX、HF)、检测废气(氨)、食堂油烟。擦拭废气经车间通风后,厂界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排放浓度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酸洗钝化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氨经水吸收处理后,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一起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官溪河。其中车间污水排放口含镍废水中总镍在车间污水排放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接管排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最终排入官溪河。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相应的有效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桶、包装瓶、废抹布、废刷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树脂、废滤材、废机油、废乳化液、水切割机废砂、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焊渣、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桶、包装瓶、废抹布、废刷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树脂、废滤材、废机油、废乳化液为危险固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水切割机废砂、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焊渣、不合格品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不合格品重新焊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生产车间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擦拭废气、酸洗钝化废气(NOX、HF)无组织达标排放、检测废气(氨)氨经水吸收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地表水环境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一起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官溪河。 (3)声环境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通过厂房隔声和空间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 废包装桶、包装瓶、废抹布、废刷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树脂、废滤材、废机油、废乳化液为危险固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水切割机废砂、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焊渣、不合格品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置(不合格品重新焊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其他: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3日(五个工作日)。
传真:56821767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211300
电子邮件:937488249@qq.com 联系人:柳畅 联系电话:568217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