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淳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我区于2014年成功创建成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现已满5年,今年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我区列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单位。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文件和江苏省卫健委《关于2020年度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高我区居民健康素质,改善全民健康状况,在前期有效工作基础上,完成2020年度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迎复审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高淳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共包括三部分和两个***。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工作内容,第三部分是各单位工作职责。
***1:高淳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高淳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任务分解表
(一)工作目标
按照江苏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工作手册(试行)标准,完成各项指标,并通过省级复评审。
(二)工作内容
1、政策完善
①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②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③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2、环境支持
①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②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
③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④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3、体系整合
①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②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4、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①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②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③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5、慢性病全程管理
①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③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
④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⑤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6、监测评估
①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②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
7、创新引领
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总结有创新、有特色案例。
(三)各单位工作职责(见***通知)
复评审办公室、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分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城建局、宣传部、高淳电视台、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团区委、妇联、各镇(街)
附: 关于印发《高淳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发〔2020〕56 号)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高淳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