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JNZX1204065号提案的答复
李荣平委员:
您和附议人陈玉明主任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作为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区园林管理所具体负责园林绿化工作,该单位原为东山园林所,主要负责东山老城区园林绿化工作。2017年市建委启动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以来,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统筹推进工作,并负责全区的园林绿化养护检查考核工作,2018年9月增挂的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一步强化了我区园林工程监管。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为省属地级市业务主管部门,有编制专项规划职能,将我区城市绿化建设规划纳入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区规划部门于2012年编制完成的《东山副城绿地系统规划》为我区城市绿化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近几年我局负责南京市建委下达到我区246.8公里的绿道建设考核,承担的任务占全市总量的三分之一,市绿化园林局依据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三年滚动储备项目库,逐年向我区下达了园林绿化精细化建设考核任务。下一步我局将与区规划部门做好对接,参与我区园林绿化专项规划编制和项目方案的评审工作,形成规划引领和建设统筹合力,推动绿化规划成果尽快落地。
有关加强各类绿化项目的管理方面,目前我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计划,一是依据南京市出台的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三年滚动储备项目库,二是各建设责任主体上报到城建计划中的园林工程项目。在园林绿化工程具体实施上,我局将加强统筹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区质安监督站的监管职能,按照精细化建设管理的要求推进,强化精品意识,发挥工程项目的品牌示范效应。在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我局出台了《市政设施移交管理办法》,明确了城区园林绿化工程竣工移交办法;我局对全区绿化养护管理进行检查测评,每季度发一次通报,针对我区在园林绿化养护中存在的水平参差不齐亮点较少等短板和弱项,我局将专门予以研究,在省、市养护分级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区级绿化养护技术标准,并在全区推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精细化,努力打造一批养护项目的精品样板工程,以点带面,促进我区园林绿化养护水平整体跃升。关于加强保障资金监管问题,因我区实行财政分级体系,目前所有的城建项目和城市管理资金投入模式短期不大可能改变,由我局统一扎口管理不具备操作性。目前区级养护均已推向市场化,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有关开发企业建设的绿地养护管理问题,待市绿化园林局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后,我区将跟进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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