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1号建议的答复
屠宝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四牌楼附近设立路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划地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尤其涉及小区、道路、建筑物等地名的命名更是关系到普通百姓的生活、出行等切身利益。在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新街口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及区建设局市政管养所联系,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和了解基本情况。
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原先藏在老小区里的一些小巷子都显露了出来,通过相关建设单位的改造,成为一条方便居民出行的道路。建议中所提到的这条路也基本属于这种类型。经了解,该道路属于市政管养道路。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道路、住宅区和建筑物命名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3〕5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地名命名和更名审批流程的通知》(宁政传〔2017〕91号)文件精神,道路红线宽度在10米以下的可称作“巷、里”,本建议中所述的道路应按“XX巷”来命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该道路可以由区建设局(市政管养所)提出命名申请,报区地名办(民政局)并报市审批中心批复。经与区建设局市政管养所联系,该道路将于6月底前由区市政管养所向区地名办提出申请,区地名办(民政局)于7月上旬上报市民政局审批处审批。
玄武区民政局
2019年6月25日
(联系人:汪水华;联系电话:83678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