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为防止不合理采购条件对市场主体造成的差别待遇,遏制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歧视、限制、排他等行为,发挥市场主体在依法交易中的自主权,近日,宿迁市制定出台了《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明确采购过程中的“禁止”行为。将法定的10项不合理情形分类对照到具体采购环节和规则标准中,细化成65项“负面标准”,从资格条件、商务条款、采购需求、评分细则、采购程序等多方面进行反向固化、分段覆盖。
“禁止”与“倒逼”结合。“清单”的使用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嵌入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对外“晒”出,实现执行与监督“双公开”,遏制“任性”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的制度化和标准化。
助推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截至11月中旬,宿迁市已面向采购单位实施网上“不见面”受理项目156个,试行各方“不见面”交易项目8个,吸引更多项目快速进场交易,成交总额同比增长91.98%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3 19:28:1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