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城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提案(第153100号)的答复
关于大东区十五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153100号政协提案的答复
刘书文委员:
您在区十五届政协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加大城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压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1、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我局将严格依法行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处理,违规严重者,依法予以停工。
2、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我局将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工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工。
3、强化现场管理的领导责任。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明确监督管理责任
1、进一步加大部门监管。分组分片划分责任区域,现场责任落实到人。
2、按照施工现场工程进度情况制定检查计划,按照检查计划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监管。
3、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1、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2、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投入。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
四、建设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 加快专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应急救援队,配备性能可靠的装备和设备,储备救援物资,保障必要的费用。
2、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大风险研判力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3、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要与当地政府专项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预案管理科学规范。
五、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1、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畴。
2、 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
六、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
1、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2、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通过诚信中国网站进行通报。
3、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依法严格事故查处,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日常监管
1、提高塔吊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比例。
2、加强现场网格化监管,提高网格化监管力度,街道网格员支援对全区内在建项目进行实时监管。
3、提高开复工门槛,对现场开复工制定《管理办法》,对开复工现场要求现场自查和组织验收。
感谢委员对大东区城市建设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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