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领导到环保皇姑分局现场检查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工作
为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和《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完成辖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省环保厅王德安副局长亲自带队,一行4人,对皇姑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环保皇姑分局苏利副局长对皇姑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工作做法、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等进行详细的介绍。皇姑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今年9月15日前,完成全区323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皇姑区政府在认真研究本区域大气污染成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了主管区长任组长,环保、房产、公安、执法、功能区等20个单位和部门在内的铁锤拆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和定期调度制度。在全市率先以区政府名义编制了《皇姑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暨铁锤拆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皇姑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的通告》,提出了分类别分步骤拆除燃煤锅炉的时限和要求。
省环保厅王德安副局长对环保皇姑分局的做法表示肯定,他指出:今年,沈阳市计划拆除1300余台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皇姑区任务是323台,皇姑区承担的任务量大、任务重,环保皇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克服困难,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施,燃煤锅炉拆除工作有序开展,拆除效果显著。省环保厅会全力支持和配合,责无旁贷, 确保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拆除工作。
下一步,环保皇姑分局将会同省环保厅领导,分为3组,开展为期3天的对辖区内已拆除燃煤锅炉进行现场核查,同时,促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展。
(环保分局审核人:杨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