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沈阳市大东区直机关工委概况
1. 主要职责
2.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沈阳市大东区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沈阳市大东区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东区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订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区直机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査,并向区委报告。
(五)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査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区直机关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区直机关科级干部和党务干部培训轮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区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十四)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沈阳市大东区直机关党工委是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设单位。
第二部分 大东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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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机关工委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公用经费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173 | 155.74 | 17.26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06.10 | 106.1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32.15 | 32.15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6.58 | 26.58 | ||||||
30103 | 奖金 | 2.85 | 2.85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1.79 | 11.79 | ||||||
30109 | 职业年金 | 4.72 | 4.72 | ||||||
30110 | 职工医疗保险 | 5.19 | 5.19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77 | 1.77 |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7.57 | 7.57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3.48 | 13.48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26 | 17.26 | ||||||
30201 | 办公费 | 14.70 | 14.70 | ||||||
30202 | 印刷费 | 0.00 | 0.00 | ||||||
30205 | 水费 | 0.00 | 0.00 | ||||||
30206 | 电费 | 0.00 | 0.00 | ||||||
30207 | 邮电费 | 0.00 | 0 |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0 | ||||||
30211 | 差旅费 | 0.00 | 0 | ||||||
30213 | 维修费 | 0.39 | 0.39 | ||||||
30226 | 劳务费 | 0.00 | 0.00 | ||||||
30216 | 培训费 | 0.11 | 0.11 | ||||||
30228 | 工会经费 | 0.00 | 0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0.00 | 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6 | 2.06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49.*** | 49.*** | ||||||
30301 | 离休费 | 14.45 | 14.45 |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0 | ||||||
30309 | 奖励金 | 0.02 | 0.02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 | 35.17 | 35.1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第三部分 大东区直机关工委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7.8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38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3.51万元,主要是财政补2016-2018年
部队复员转业人员8%住房高比例部分。
3.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57万元,降低3.10%,主要原因:单位项目减少。
(二)支出总计177.8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4.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6万元。
2.项目支出1.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业务支出。
3.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00万元,降低2.24%,主要原因:单位项目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51万元
主要是财政补2016-2018年部队复员转业人员8%住房高比例部分未缴纳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2018年12月相关单位没有收这笔资金,2019年12月能够使用这笔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大东区直机关工委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00万元,项目支出1.3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3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7.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8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36.50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8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2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52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支出6.5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5.19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医疗卫生支出1.31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13.4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3.4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初预算少(多)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原因。比2017年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没有因公出国情况,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没有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从2014年行政单位已经进行了公车改革,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等原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从2014年行政单位已经进行了公车改革,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等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17.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大东区直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6万元,比2017年减少0.06万元,降低0.35%,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大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东区直机关工委共有车辆0辆。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区直机关工委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3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年初预算项目数量与实际执行项目数量有差距。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要认真制定预算,确保项目数量准确;二是要严格执行预算,确保工作按计划完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