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的报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共同缔造幸福大东,根据中共大东区委、大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大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要求,区房产局作为全区房产工作的依法行政部门及职能单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了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提升,促进了房产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以来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强化依法审批,深化行政审批
2019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与结算业务依据《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程序及规范》(沈房发【2016】39号)、《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结算程序及规范》(沈房发【2016】40号)对申请主体单位进行维修资金使用申报与结算的指导工作。《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结算业务审核规范》、《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审核规范》进行审批。在工作中,我局均为一次性告知,并出具补全告知单。
今年年初,沈阳市政府结合住宅区实际状况修订了《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区房产局积极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物业企业多渠道、多层次地进行贯彻学习。组织指导培训16次,参与人数达3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设立区域管理制度及物业专管员汇报制度。12名专管员按照网格进行责任包保,定期开展巡查,及时上报情况,实现了“包巡查、包上报、包监管、包落实”的全方位包保制度。
依托新修订的《条例》,积极处理群众来电来访、民心网、市政风行风热线、市城建热线等诉求,全面已处理4632件,回复率达到100%,办结率超过70%,有效化解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纠纷,保证了区内物业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房产证解遗工作
房产解遗办证“三年攻坚”工作被列为全省为民办实事重点任务,也是最大的信访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确定的“三年清仓见底,基本解决到位”的工作目标,房产局高度重视解遗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人专组,对辖区内的历史遗留项目逐个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2019年完成已下发解遗文件的项目:古田和睦城、宏缘50号公馆等九个项目合计7028户,完成已消号解遗项目:城市立方、望花老小区等六个项目合计2467户,两项工作总计9495户。房产局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大宣传,及时公告已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名单,引导群众及时申请登记办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从而极大地解决了群众集体访、越级访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全方位加大区域内房屋安全检查排险工作
制定印发《大东区房产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房屋安全检查排险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保平安 迎大庆”2019年秋冬季房屋安全检查排险工作的通知》、《大东区房产局关于印发〈大东区2019年汛期房屋防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年房屋防汛工作责任分工》。其中春季房屋排险,所辖区域内监管房屋危险点、危险部位的情况为:市直管房屋危险点位193处、区直管房屋危险点位0处、自管房屋危险点位103处、私产房屋危险点位0处、其他房屋危险点位0;秋冬季房屋排险,所辖区域监管房屋危险点、危险部位的情况为:市直管房屋危险点位130处、区直管房屋危险点位0处、自管房屋危险点位18处、私产房屋危险点位275处、其他房屋危险点位1657处。
(四)夯实法治基础,提高组织制度建设水平
一是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是我局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2019年以来,我局共印发规范性文件3份,并已报请区政府备案。同时,对全局2018年1月1日以来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的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继续保留有效的2件,废止的2件。
二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把行政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局党委(因2018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开展,局党委撤销,现成立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大东区房产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事中征求意见和事后法律审查进行规定,聘请1名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事项建议,为我局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三是自觉接受各部门依法监督。区房产局始终坚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向政协通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2019年以来,共办理人大建议40件,政协提案13件。2019年上半年,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大东区范围内《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新修订的《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实行以来,区房产局结合区域物业活动实际状况,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制定区域文件,完善物业管理机制;强化监督考核,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及时处理投诉,加大化解矛盾纠纷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建设以及不断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物业企业行为等措施,保证了《条例》得到较好地贯彻落实。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提升房产形象
区房产局坚持执法为民、权力公开、透明原则,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单位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的推进了本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2019年以来,共依申请答复3件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只要有行政管理,就有可能会发生行政争议,尤其是转制时期,发生行政争议是客观的、难免的。区房产局在执行行政复议过程中,始终预先考虑法定职权、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力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同时,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所确立的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等法定方式,有效化解因行政争议引起的社会矛盾,为大东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注重长效,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大力宣传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及时更新信息,营造宣传氛围。宣传依法行政及房产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并以提高干部法律素质为重点,通过学习十九大精神《***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同时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建设系统干部学习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管理。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尽管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全局上下需继续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依法行政作为全局工作开展的重要准绳;二是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面仍有差距;三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审批机制不够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需要市房产部门审批,由于机制僵硬不灵活,致使维修资金使用不方便,监管效能不高,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将继续完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法制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法制宣传、行业监管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做到年初总体规划,年中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有步骤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分管业务,提高行政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合理化;继续加强法制培训,领导干部带头学、干部群众一起学,全局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为我局行政决策提供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意见,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监察力度。
二是优化工作房产服务。我局将继续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工作首位,进一步抓紧抓好抓实。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干部全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认真开展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常态化评估。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重点领域的建章立制和制度落实。四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深入细致解读具体政策,合理引导群众预期,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各方面监督,优化房产行政服务。
三是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批程序。全面提高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严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批工作,定期监督维修资金的收缴和使用工作,确保维修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沈阳市大东区房产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