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皇姑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日至7月3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织开展了回头看巡察。9月2日,区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压实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迅即部署、强化措施。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迅速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随后制定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局党组提出“主动认领、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统筹兼顾”的整改原则,针对反馈的19个问题,分别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要求各责任部门要主动认领问题,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对所有的问题都要建立整改台账,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三)加强督办、注重实效。三个月来,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座谈会和督办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关于对问题整改认识不充分,举一反三不够,停留于表面化理解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完善了《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司法局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处理问题、作出决策时,充分发挥班子其他成员的聪明才智,互通有无,密切配合,主动补台,达到最佳效果,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关于对整改工作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够彻底、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1.提高政治认识,认真整改落实,认真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做好总结归档。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计划和区委理论学习通知要求,做好理论宣讲工作,及时做好总结归档工作,提高全体机关干部理论能力水平,用理论知识指导业务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的发展。
2.进一步完善《皇姑区法律援助案件登记制度》和《皇姑区卷宗档案管理制度》;开展法律援助案卷卷宗自检自查工作,加强对案卷规范化的监督管理。根据《皇姑区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登记制度》和《皇姑区法律援助卷宗档案管理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进行了规范化的监督管理,更好地满足了业务需求。
3.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皇姑区司法局公车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局公务警车的日常使用管理,实现了专人负责专人监督,防范公车使用风险。
4.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制度,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加强监督,防范风险。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新担任科长职务、重要风险岗位的同志开展了任前及风险教育谈话。
5.结合沈阳市律师行业党委的要求,加强对律所党建工作的指导。由党总支指派了党建指导员,对律师事务所支部和公证处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监督,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党日制度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开展学习研讨。
(三)关于深化整改整体推进不到位,长效机制未有效执行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通过加强对《司法局干部请销假制度》、《司法局干部职工出勤签到制度》的学习,切实增强了司法局干部关于履行请假报告制度、出勤签到制度的自觉性;严格履行手续,确保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关于整改工作存在敷衍,落实上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1.下发落实“两学一做”活动自查自纠的通知,推进基层党支部自我整改,将“两学一做”落实到位,真正把要求落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做好活动记录工作,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真正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落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加强了学习教育过程中的研究讨论,规范了学习记录及会议记录,切实强化了党总支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管理。
2.完善《皇姑区司法局党总支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参加人数及发言人数,充分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认真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不断提高党内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水平,真正做到思想交锋,让“红红脸、出出汗”达到常态化。
3.严格执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和标准,积极出台落实“三会一课”相关配套制度,丰富和完善“三会一课”活动的内容,确保质量。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局党组要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杜绝表面化、形式化,客观、真实记录和做好党组织生活的每一次会议记录,确保会议签到、应到、实到人数相符。
(五)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不迅速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思想引领和理论武装,迅速学习贯彻新思想,坚持研讨式学习,推动“新思想、新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助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若干意见的通知》(沈司【2020】79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以“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为抓手,集中普及宣传《民法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将精准普法工作贯穿全年始终,提高了《民法典》的知晓率、加深对了《民法典》的理解,使群众受益。
(六)关于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完善区司法局党组建设及机关建设,加强党组织对司法局的领导,向区委组织部提出增补申请,并于2020年12月初由上级组织增派党组成员、副局长一名。
2.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重大资金使用程序,确保重大资金使用经党组会讨论通过,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七)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的不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了《皇姑区司法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进一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强化机关党建、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的责任落到实处。
2.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助理员业务能力水平,司法局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对社区矫正助理员进行了岗位交流。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警示教育,强化对在矫人员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了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规定,落实了日常监管措施,强化了对在矫人员的监管力度。
(八)关于干部使用不够科学,司法所人员结构不够优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沈皇编办发【2019】14号《沈阳市皇姑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制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调整10个司法所的人员配备,向每个司法所派驻专项编制人员3名,优化了人员结构,补充了年轻力量,确保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关于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不突出,党总支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注重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融入“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强化了党总支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管理,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做好活动记录工作,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真正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关于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1.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遵守组织程序,规范日常党务工作,完善换届资料,做好换届工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推动党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2.认真落实党费收缴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党费收缴人员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了党费收缴人员的业务水平。按照《沈阳市党费收缴工作细则(试行)》,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工作,规范了《***党员党费收缴簿》的党员签字。
放眼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司法局党组将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继续坚持党管全面,切实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
局党组将进一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建、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的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司法行政的具体工作中去;要切实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继续强化危机意识,持续抓好后续问题整改。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对全局机关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电话86891059;邮政信箱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皇姑区司法局办公室;电子邮箱hgqsfj@126.com。
中共皇姑区司法局党组
2021年3月12日
撰稿人:刘婉檬
审核人:吴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