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69号关于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建议的办理复文
代表姓名: 王硕
建议编号: 区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69号
主要内容: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但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却始终是一个瓶颈,对此,我认为可以通过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方式,以经济手段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推动我区经济发展。
一、中小企业的含义及在地方经济中的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委规定,企业主要分为工业企业、建筑、批发、零售、交通运输、邮政、住宿和餐馆等七大类型。中小企业是地方经济特别是县域经济的主体,约占企业总数的95%以上。中小企业对于地方经济贡献率举足轻重,对经济发展、居民就业、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二、中小企业贷款难主要的原因是中小企业主体经营不规范、诚信度差、金融机构经营重点向大城市、大企业投放等。
中小企业贷款风险高,首先,由于中小企业一般都处于成长阶段,管理能力差,资金实力弱,可抵押资产少,从事的都是弱势产业,存在着较大的自然及市场风险,极易造成本息损失。其次小法人企业缺乏规范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贷款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信贷员的经验来决定,又难以进行全面细致的贷后***检查,掌握借款户的经营变化情况,形成风险的概率较高。一旦出现风险,还要追究信贷人员责任,甚至砸了自己的饭碗。这是造成中小法人企业贷款难的根本原因。
三、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可行性
从当前我国财政政策和各地的实践情况看,目前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条件已经成熟。补偿基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筹集。
1.中央财政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008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贴息资金已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并规定可用于支持完善地方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机制。同时每年列支一定资金用于对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工作奖补,可以将这块资金中的部分资金做为风险补偿资金。
2.经人大批准列入当年地方预算的财政拨款。目前财政预算中已经设有企业发展基金,比如:每年10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和扶持高科技项目,但这项资金只能发挥100万作用,效益非常有限。如果变为风险补偿资金,按贷款增加额0.5%至1%予以补偿,则可橇动1-2亿元的信贷投入。因而可以考虑将其改变为“小企业贷款补偿基金”,并视小企业贷款增长、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以及财力状况,逐年扩大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规模。
四、建立组织,明确责任
各级均应成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公室,办公室应设在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中小企业局、银监局为成员,共同负责《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报表制定、年度投放计划汇总、预算编制、对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的中小企业新增贷款实绩和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客户情况进行核实、审核确认、提出风险补偿资金分配方案以及补偿资金的分配等工作。
五、制定管理办法
风险补偿资金作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挪用等行为,应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已拨付的风险补偿资金全额收回。风险补偿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规范、安全和高效。同时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反映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补偿政策落到实处。
承办单位: 皇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经办人姓名: 富辉
联系方式: 86848278
办复情况:
王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王硕代表对我区民营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引下,皇姑区的民营经济工作得到稳步发展,民营企业各项指标所占比重有较大提高。民营企业成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重要因素,中小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为再就业提供了有效的空间。
我区民营企业确实存在种种问题制约着企业发展,其主要原因在于:
(1)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受大环境影响,企业销售不畅,流动资金不足,资金难以回笼,使中小企业企业贷款更加困难,资金瓶颈成为更加突出的制约因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管理薄弱,财务透明度低,为银行掌握资金流向带来难度,使银行无法得到保障。
二是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偏高,并且难以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风险偏高。
三是政府担保机构担保力量薄弱,还不能满足非公企业的需求。
(2)高成本成为企业发展的沉重负担。
其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成本波动较大。原材料价格走势随国际行情变化出现较***动,先是大幅上涨,部分企业尤其是加工企业大量储备原材料以防继续上涨,不久又快速回落。造成企业资产缩水,企业经营受高价库存原材料和不断走低的产品价格等因素影响较为明显,导致生产结束后形成了产成品成本偏高、利润偏低的现象。
二是用工成本增加。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提高了劳动者的工作待遇,但企业普遍反映执行后劳动用工成本增加。
(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有难度。根据国家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辽宁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要求,省、市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但由于要求条件较高,准备前期资料投入较大,申报成功率较低,使企业很难得到政府资金支持,扶持政策落实困难,不但影响了企业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到政府扶持企业的初衷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
(4)企业投资信心降低,投资项目建设减缓。部分企业和投资者的市场预期降低、信心下降,大多呈等待观望态度,不少项目推迟和取消,对中小企业整体规模的扩大造成一定的影响。
(5)企业人才技术薄弱,个体防御能力较差。我区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对企业整体的发展缺少规划、缺乏做大做强产业的信心,大多仅仅停留在资源加工、初级产品的阶段。
(6)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没有形成产业集群。虽然近几年我区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但相对沿海发达地区,在数量和规模上还有很大差距。规模企业、骨干企业、龙头企业、科技型企业比重过小,对企业群体拉动作用不明显,产业的集中度不高,关联企业之间没有建立合作关系。
今后政府在以下方面作出努力:
1、努力寻求解决发展资金问题。目前政府正在着力研究中小企业贷款办法,努力扩宽融资渠道,包括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开展调研,征求多方意见,力求既要把金融机构风险降到最小,同时也要减轻企业负担,以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问题。
2、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市要求我区围绕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建设,加快“技术型、生产型、社会型”三大类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
3、围绕大企业抓协作配套。引导中小企业发挥自身特点和比较优势,找准产品定位围绕大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发展配套合作关系。
4、推进中小企业集群式发展。吸引中小企业向产业聚集区聚集,形成分工协作、配套互补、群居共生的企业群落,从而提升整体竞争力。
最后,再次感谢王硕代表对我区中小企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代表意见: 满意
办复日期: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