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苏家屯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
为落实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苏家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人民生命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排查,做到一个“必查”十个“清楚”
1.做到人户必查。社区(村)要通过入户、电话、微信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住户和居民情况进行排查。
2.要清楚排查对象数量,做到底数清。
3.要清楚排查对象姓名、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做到自然情况清。
4.要清楚排查对象返回或到来时间,做到节点清。
5.要清楚排查对象返回地或来源地,做到地点清。
6.要清楚排查对象详细行程,做到轨迹清。
7.要清楚排查对象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班(航)次,做到方式清。
8.要清楚排查对象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做到源头清。
9.要清楚排查对象身体健康情况,做到状态清。
10.要清楚排查对象采取了哪些防治办法,做到措施清。
11.要清楚排查对象家庭成员等密切接触者状况,做到身边人员清。
二、严格防控,做到两个“一律”八个“必须”
1.所有小区(村)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小区(村),特殊情况要经过健康排查,登记后方可入内。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村),小区车辆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制,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配合检查。
2.公园、街头、饭店、麻将社等公众场所聚集(聚餐)活动一律禁止,对不听劝告者予以强制取缔。
3.必须动员全体社区(村)居民共同参与群防群控,做到邻里互助互促。
4.必须对来自、去过外省人员采取14天居家隔离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5.必须对出现确诊病例的村庄、居民小区或单元实行封闭式隔离,将密切接触者转至集中隔离场所,做到有效阻断。
6.必须对村庄、居民小区环境每日进行清扫消毒,重点场所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合理设置废弃防护物品收集点,做到规范处置。
7.必须加强对社区(村)内出租屋管理,出租户(房东)要做好外地承租人的劝阻工作,明确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对存在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出租户(房东)责任。
8.必须加强居民“红事”“白事”管理, “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并向所在社区(村)备案。
9.必须对社区(村)内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加强检查督导,农贸市场、超市、饭店、药店等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做好消毒等防疫工作,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经营者和购物者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快递、外卖行业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配送安全。禁止买卖各类野生动物、活禽。
10.必须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有责、人人防控。
三、严格执行,做到四个“主动”两个“自觉”
1.居民要主动配合社区(村)开展疫情排查防控,不要嫌麻烦、有抵触,积极向社区(村)反映外来人员情况。
2.居民本人及家属从外省来到我区或返回我区,要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并居家隔离14天。
3.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向社区(村)报告。
4.居民要主动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积极应对,不要传谣信谣。
5.居民要自觉按照通知、通告和禁令要求,做好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出行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免增加传染风险;出门带好口罩,在家勤洗手、勤通风;合理处置废弃防护用品及生活垃圾,不能随意丢弃。
6.居民要自觉减少到人员聚集场所,不要聚餐和走亲访友,要理性购买储存生活用品,不要盲目抢购囤积。
苏家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