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19年11月1日)涉及我区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沈阳市苏家屯区渝道老火锅店、沈阳市苏家屯区刘一锅筋头巴脑饭店、沈阳市苏家屯区老广滋补养生火锅店桂花街加盟店、沈阳市苏家屯区彤汇大虾火锅店4家餐饮单位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18mg/100cm²‖,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中的要求。
(一)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述单位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送达了检验报告。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企业对不合格的原因进行了排查。
(二)开展不合格原因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复查,加强***抽检监测。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餐饮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17p.xls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日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