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沈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2021年2月6日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沈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市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逆势而上狠抓项目建设,扭住关键激活内生动力,大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十三五”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需要在调整经济结构、转换新旧动能、优化营商环境和改革开放等方面聚焦发力、持续用力。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1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贯彻落实***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沈阳实际,主要目标、总体安排、工作举措具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沈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眼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推动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营商环境、改革开放、创新驱动、项目建设、风险防控、民生改善等关键环节,全力攻坚克难,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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