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求发辞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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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2017年10月3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中央决定陈求发担任辽宁省委书记,不再担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求发辞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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