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抗击疫情在行动
当前,疫情防控已经到了最吃紧的时候,各类市场主体也陆续复工复产。于洪区市场监管局一方面加大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做到执法必严。另一方面,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市场主体有序恢复生产经营,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持续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执行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农贸市场活禽宰杀销售管理,关闭活禽交易,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厉打击各类野生动物非法经营活动,保证应急物资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协调农贸市场业主做好清洁、消毒、通风工作。严肃落实农贸市场扫码入场工作,加强对入场人员的管控。
持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安全检查。2月4日起严格按照《于洪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号)》开展工作。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餐饮服务环节消毒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场所、食品容器、用具、工具等进行严格消毒。全区餐饮经营单位暂停提供到店就餐服务,且在店内不得有就餐以外的人员聚集活动,并在门口显著位置予以告知。
持续加强疫情应急物资监督管理。开展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产品质量监管;督促药品经营单位、使用单位,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要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以最快方式报告。
持续加强对市场价格及经营秩序管理。开展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产品的价格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持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利用 12315 热线电话,切实抓好与疫情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明确凡是紧急投诉举报原则上当日受理、当日处理并立即上报。各市场监管所必须把人民群众的诉求放在首位,充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权益。要认清倾听群众的心声,切实解决百姓的难事,以百姓之心为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实行重点项目全程帮办。对需要省级以上注册审批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协调上级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组人员、一揽子服务”工作机制,实行点对点***服务,从生产许可到产品注册备案,做到一企一策、一品一策,专人靠上指导,全程***服务。开通重点企业计量器具检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实行24 小时***服务。
实施重点企业驻厂服务。对防控用品重点生产企业,以及市场前景良好、但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重点企业,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实行驻厂指导,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开展现场服务,及时帮助解决问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优化特种设备检验维保流程。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医院、机场、车站等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的电梯,优先保障检验,实行检验“一次不跑,报告寄达”。疫情防控期间,电梯维保单位可以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与电梯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在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
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运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贷款,从资质审查、银企对接、质权登记等各个方面靠前服务。积极推广使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资产设立动产抵押,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尽早投入生产。
严查涉企违规收费。严肃查处借助行政权力或者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确保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开辟快速便捷通道,为市场前景良好、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重点企业提供标准制定、品牌创建、商标和专利申请等服务;为中小企业提升质量水平提供“质量管家”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