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项措施推进文明交通创建活动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项措施推进“文明交通”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11-06-20 来源:辽中区政府
为加快推进县道路管理秩序的良好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质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实际,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开展“文明交通”创建工作。
调整勤务部署,全力加强路面巡逻管控。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和点线结合、动态为主的勤务模式,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关键节点的巡逻管控;突出重点严厉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涉牌涉证、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违法停车上下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管理声势。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抓好服务区阵地的宣传。县局交警大队在城区设置安全提示牌、宣传橱窗、摆放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盘;抓好自身服务窗口的宣传。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窗口和门厅等位置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在民警执勤执法服务点、收费处发放文明交通提示卡等;抓好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深入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等重点人群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改善通行条件。对城区现有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研究制定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整治;其次,加强施工作业交通安全管理。会同路政部门按照施工作业审批程序,严格把好施工审批关。同时检查督促施工作业单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坚决避免因施工区域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引发交通事故。
加强交通应急管理,提升处置水平。加强与经营单位的合作和当地具有大型吊装设备的单位的联系,组建抢险施救增援力量。其次,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完善各类交通应急处置预案,适时与经营单位、路政管理机构和消防部门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作水平。
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树立文明执法形象。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民警执法要使用文明语言,动作规范,确保不发生执法不规范的行为,在实际执法提升公安交警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