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认定公告2018年第03号
依据《鞍山市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人员劳动关系认定办法》,经我局劳动关系认定领导小组2018年7月12日联席会议审查讨论,现将拟认定劳动关系的档案丢失损毁人员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1、马艳玲,女,身份证号:2103***********624,海城市腾鳌镇棉织厂,1996年6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1988年6月至1996年6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王长春,男,身份证号:2103***********714,海城市水泉滑石矿,1995年6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1984年9月至1995年6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3、赵荣刚(燕明军),男,身份证号:2101***********530,海城市供销五金交电化工公司,1998年8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995年8至1998年8月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八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