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镇加强村级三资管理
为切实加强村务管理,保证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安全,根据各村村务和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朝阳镇采取四项措施对村级“三资”实施监督管理。
一、完善制度,实现管理规范化。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村级财务公开监督制度》,对村级资金的使用、审批、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及处置等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在监督上明确了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督的方式方法,基本实现了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建立组织,加大监督力度。全镇实行村财镇管,各村全部建立由村民代表民主选举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财务账目公开监督小组,村重大事项均由党支部大会讨论提出,再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日常财务开支必须经村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后方可入帐。
三、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存痕迹。由镇经管站牵头,林业、土地等相关部门配合,各村委会具体负责,对全镇7个行政村全面进行清产核资,经反复核查认定,建立集体财产、山林、土地、荒山等登记台帐,一式两份,镇经管站备份留查。
四、村务公开,增强村务管理透明度。在制度约束、组织监督的同时,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村务半年公开一次,财务每季公开一次,遇有重要事项和较大额度财务收支随时公开。镇经管站与各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实行定期沟通机制,以便随时掌握各村公开的时限、内容等方面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