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环保局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加强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监管,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发的《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铁东区环保局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5月开始至2016年11月20日结束,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环境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由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一、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和评估
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情况,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及废弃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监管。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危险源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或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严防恶性事故发生。
二、检查督促危险废物(包括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等单位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相关管理规定
对存在未申报办理登记、贮存场所不符合环保标准、台账不规范、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等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三、提高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监管水平
检查涉及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投放建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