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学习贯彻执行辽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的通知精神做服务群众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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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按照区政法委关于《辽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的通知要求,立山区司法局于11月23日在政务服务中心4021会议室开展”学习贯彻执行《辽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的通知 做服务群众司法人”的专题会议。
会上,由周景林局长传达了《辽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及通知精神,提出全体人员要按照《十个严禁》要求贯彻落实。通过此次《十个严禁》的学习,使广大司法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强化窗口服务人员“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营造良好的司法营商环境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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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9:40: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