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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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按照***、***总体部署,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做好托育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印发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类托育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的早教机构、亲子园,暂停开展收托、保育服务和线下培训活动。
转自:辽宁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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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3:07: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