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鞍山分校新建学员宿舍楼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鞍山分校新建学员宿舍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鞍山分校新建学员宿舍楼项目的核准意见鞍高开项字【2013】3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鞍山分校,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拨款、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40%、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装饰、给排水、采暖、电气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的建设地点: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鞍山分校院内。
2.2工程规模:
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993.61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22.8米,共六层,一层层高为4.2m,二层至六层层高均为3.6m。正负零以上填充墙为免烧矿渣大孔空心砖,正负零以下采用MU10矿渣砖。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基础类型为独立基础。屋面防水采用高分子防水卷材,外墙保温采用EPS保温板80厚。 其他详见施工图纸。
2.3合同估算价为1085万元,其中省财政拨款432.6万元、自筹652.4万元。
2.6招标范围:土建、装饰、给排水、采暖、电气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7工期要求:2014年6月25日至2015年6月30日,总工期为370日历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持CA锁、项目经理(建造师)IC卡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投标人需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级以上(含BB级)等级信用报告。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6日8时00分至2014年5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接受。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20.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6日5时00分至2014年5月3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7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招 标 人: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鞍山分校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东路195号
联 系 人:张金涛
联系电话:0412-5215926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邮 编:114000
联 系 人:李博、丛林
电 话:0412-8896088
传 真:0412-8896088
电子邮件:asgyzb@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营业室
账 号:2100***********02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