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辽交界电子显示屏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对鞍辽交界电子显示屏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ASZZT2008014
2.采 购 人:鞍山市交通局
3.项目名称:鞍辽交界电子显示屏安装工程项目
4.工程地点:鞍山辽阳交界处
5.投资总额:总计57.6万元。
6.采购范围:鞍山辽阳交界两面各设置一块36.7平方米LED双基色电子显示屏,总计73.4平方米,具有显示信息远程调控和视频监控功能。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9.合同工期:签订合同日起7天
二、供应商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LED显示屏生产资格。
2. 企业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3.具有相关工程经验及业绩。
三、供应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可以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投标企业所需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检验报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生产厂家需提供签订日期为2005年2008年的以上室外LED双基色显示屏合同一份
以上证件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的时间、地点
1.时间:至,每天8:00时-11:30时,13:00时-17:00时。(周六、日休息,领取谈判文件请自带U盘)
2.地点: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208房间。
注:供应商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如不参加谈判,请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放弃理由或原因书面告知市招标中心,否则该供应商的行为将被视为恶意放弃并记入市政府采购诚信档案,所产生的后果由该供应商负责。
五、递交谈判保证金、竞争性响应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整)。
2.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9:00时。迟到视为弃权。
3.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9:00时。迟到视为弃权。
4.竞争性谈判时间:9:00时。
5.地点:均为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六、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经双方协商由采购人按政府规定支付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经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付至审核额的95%,保修期满如无工程质量等其他问题,余款全部付清。
七、评审原则、谈判方法
1、评审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2、谈判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谈判的最低报价方法。
八、本项目谈判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前进路17号
联 系 人:詹兆天 孟小龙
电 话:0412-2263061
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