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海城市森林公安局加强节假日期间队伍管理
为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全局队伍管理,海城市森林公安局在国庆假期前召开会议,结合实际,本着“与其事后处理,不如事前管理”的理念,立足于预防,“四项措施”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队伍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纪律条令》、“五条禁令”,坚决杜绝值班民警酒后上岗、酒后驾车、参加***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二是严格遵守值班备勤制度。值班备勤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纪律,确保值班备勤民警在岗在位,保持良好的警容风纪,其他民警也要24小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严禁脱岗、离岗、迟到、早退现象和备勤民警联系不上的情况发生。
三是加强警车管理工作。警车管理工作,是我局队伍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我局特别要求,节假日期间所有警用车辆除紧急任务以外一律集中在单位停放,钥匙统一管理,遇有突发事件需要用车,必须报请分管局领导批准。
四是严禁各基层所在节假日期间“有警不接,接警不出”现象发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严打”方针,杜绝节假日期间“有警不接,接警不出”现象发生,要充分认识到“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